國際業務
法定代表人:徐斌 電話:027-63880082/1399564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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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注冊部門負責人:陳德東 1860274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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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知產律師 劉艾舟
常年企業法律顧問律師 鄢漢園
商標國際注冊指的是申請人向中國以外的國家或地區申請商標注冊,并由各指定國家或地區依照本國/本地區法律進行審查,決定是否授予商標權。商標國際注冊是商標在域外獲得專有權并受注冊國法律保護的必經途徑。由于選擇的申請途徑不同,商標國際注冊的費用、所需資料、申請流程等也各不同相同。
商標國際注冊有二種途徑,其一,單一國家申請,其二是馬德里國際注冊申請。
所謂單一國家申請,即依照申請國家的法律,直接向該國主管當局提出商標注冊申請。如果商標國際注冊申請人不具備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申請的條件,或者欲申請的國家不屬于馬德里聯盟的締約方,則只能通過單一國家申請這種方式進行商標國際注冊。與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相比,單一國家申請手續比較簡便,只要按申請國家法律的要求提供相應申請文件,并繳納申請費用即可(視具體國家的規定而有所不同)。但是一般來講單一國家申請的費用比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申請的費用要高,所需時間也較長。所以如果條件具備,還是應該通過馬德里程序進行商標國際注冊。
所謂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申請,所謂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申請是指根據《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和《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及《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及該協定有關議定書的共同實施細則》建立起來商標國際注冊體系。凡是參加了馬德里協定及馬德里議定書的成員均可以通過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體系進行商標國際注冊。目前已有80多個國家和國際組織參加了馬德里聯盟。通過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的申請人按照共同實施細則規定的要求,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提出申請。我國公民、法人或其它組織欲通過馬德里程序辦理商標國際注冊申請,須通過我國商標局國際處遞交申請文件,再由商標局國際處轉交國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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